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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梅竹马或许不是人人都有,但是应该也有不少人很希望有个青梅竹马,她或他不一定是你的情人,或许只是你的朋友,但他永远都是最最了解你的人,因为你从小到大的所有一切,她或他总是跟你一起共享著。
[变身·变装·tscd]刘月逐渐在一个私人医院的单人病房中醒来。周围是苍白的墙壁和医疗设备的嘀嗒声,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清晨的阳光透射进来。她试着坐起来,却发现每一个小动作都带来不同寻常的感受——轻盈而陌生。她低头看到一双年轻而嫩白的手,与她记忆中的那双沧桑而结实的手截然不同。一时间无法理解自己现在的处境。她环顾四周,不仅发现周围的环境完全陌生,更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发生了改变。她现在的皮肤嫩滑而有弹性
「为了我们存在的价值,你绝对绝对不能离开我唷。」
系统?性爱抽卡系统?这是什么?做爱一千次?自己和女友已经做了一千次吗?在这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吗?怪不得自己现在对女朋友提不起性趣。一年的时间,除却生理期,平均每天要和姿色平平的女朋友做爱四到五次,这搁谁也受不了啊!
只要身为人,就是自私的,我也不意外。 爱与被爱,之间总是穿插著纷纷扰扰的人们,一直维持著的朋友关系,可能会因为那一句「喜欢」给摧毁殆尽。 尤其是在知道了所爱之人爱的是别人,这样只能在朋友关
扒手这个职业,靠双手勤劳致富,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卑贱、不堪,而是一种非常高尚的职业。 寇仲,没错,就是寇仲! 不过不是大唐双龙里面的那个寇仲,而是现代职业白领扒手寇仲。
我是死了?还是活着? 杨东旭感觉到了另一个生命的意识,一个六岁小孩的记忆。他也叫杨东旭,是个地道的农村孩子,还没上小学呢,已经是远近村里闻名的小神童了。 杨东旭看着四周农家汉子和妇人的打扮,心里暗道,难道我重生了,还重生到了六七十年代?
过了这么多年、茫茫人海中,终究能找的到你的身影。 为什么看见你,我的心脏还是蹦蹦跳著? 看见你,让我忆起当年。 那年,我们都还青涩,还在学如何喜欢一个人的课题。 那年,你不知道我
林语歆自幼对自己的哥哥怀抱特殊的情愫,但理智不断告诉自己必须放掉这份情感,就在这个时候,她竟意外与崇拜已久的偶像vcent面对面?! 比起其他喜欢vcent的女歌迷,上天特别眷顾林语歆,他甚至赐给
十七岁的少女杀手王浩宇,因为意外招惹黑道千金而结识了美若天仙的少年程克昀,两天后,救命恩人程克昀竟然成为王浩宇班上的转学生。歷经两次黑道追杀,促成了两人一同出生入死的缘份。几经怀疑与试探,王浩宇
+ 就算曾悲伤得想放弃这世界,因为有你,我内心依然怀抱着希望 + 无论未来还会遇到多少困难, 我想,就像黑夜后总等得到晨曦一样,我们都不会放弃任何一点在深渊中展露光芒的希望。 只要有彼此
找到幸福不难,难的是有没有勇气去拥抱,那只属于自己的幸福。 我不敢相信世上有真爱,直到遇见了你。但你却在我最信任你的时候,抛弃了我。 我不敢相信世上有温暖,直到遇见了你。但你却在我最深爱你
亚特兰之子,是亚特兰提斯王国里最美丽的生物,他的一举一动,足以影响整个国家,人民为了瞻仰他的面容,可以一天不吃不睡。 他的存在,犹如梦境一般美好。 她的存在,是微不足道的平凡,只是拼命的、
户部一郎,自小在孤儿院长大,二十岁从股票市场赚到我的第一桶金,随后投身电脑网络开发行业。 也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工人美丝,美丝比我小三岁,因为家境贫穷在高中的时候就停学到社会上打工,因为她超群的美丽险些遭到流氓的轮奸。 刚好我那时经过,就随理成章的上演了一部“英雄救美”在知道她的身世后我“毅然”帮她完成了高中的学业,而且供养她唯一的亲人母亲直到死去,为了报恩美丝就成为我家的工人了……
她叫唐兰嫣,是我这五年间的搭档,我们转战世界各地,取得了辉煌的成果。可是,我三年前在海峡受的伤太重,在维生装置中接受治疗了整整两年多,才勉强的捡回了一条命。 但我的超凡能力已经十不存一,只能选择离开这个我待了七年的世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