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:伴生灵植(2 / 2)

莘玠此时声抢答:“财产由甲的首徒继承,其它人没份。首徒指的是第一个收徒的徒,中间有死掉的徒需要重新排序。”

“我不太理解,财产不是应该由甲的直系亲属共同继承吗?就算是向继承不也该是甲的代均分吗?为什么是甲的首徒继承?”灵雪·千寻还是有些不理解,向继承不该是由代均分吗?为什么说其它人没份?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