挑选的标准很严格,绝大分寄来的案卷都不会接,而且由于她还没有律师执照, 她必须跟别人搭档, 通常都是她的指导律师朗先生。
李文和案当时立案就很荒唐, 所以搞得法官都很不悦, 接连推迟开庭、后来甚至拒绝审理,这是很少见的。司法事后也给
了意见书,指责fbi
事不合规定,没有直接证据,也没有证人,更没能在“
接
报”的时候“当场抓获”李文和及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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