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御史改革政策(2 / 2)

一曰台院,有侍御史六人,台院有侍御史六人,掌纠察百僚、弹劾不法。

二曰殿院,殿中侍御史九人,掌管殿庭仪卫、京城纠察、监察各地兵,检校文亏损,并监太仓、左藏纳等事

三曰察院,监察御史十五人,掌分察百僚,巡按州县,狱讼、军戎、祭祀、营作、太府纳等事。

简单来说就是台院是管朝廷百官的,殿院是管兵资的,而察院就是监察地方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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