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0(2 / 2)

“还有一可纳入试行。”

“何?”

“成都府。”裴少淮应,又解释,“吏裴尚书致仕之后,随其孙儿去了成都府。”

说起来,当年是裴珏先提的“以银代税”。

……

议定之后,户动作很快,于春节之前上奏了此事。

廷议时,虽是一番争执不休,但最后结果是好的,完全在裴少淮的意料之内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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